罗来峰 律师
罗来峰,南京大学法学院毕业,法学学士,江苏六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农工党法律援助站成员,已从事法律工作多年,积累了丰富的...
问: 2015年8月至2017年6月,我和我的一个朋友一起承接了南京一家企业的软件项目,刚开始这家公司拟定了一份劳务合同,我们签订了,合同期限是三个月,我们也按要求完成任务了,钱也付清了,接下来那边没有跟我们签合同,他们是按月给我们发劳务费,我们按照他们的要求把事情做好。 可是从4月份开始,一直至6月份,一直不给钱,每次打电话都是敷衍,我们现已停止为这家企业提供服务,并想把之前的应得费用要回,不知是否有可能。 之前该公司每次发我们劳务费,都是通过网银转账的,能查到记录,还有我们跟那边催款的聊天记录、平时他们指派任务的聊天记录等,还有多次电话录音(录音中提涉及到那边承诺的付款期限、应付款金额等信息,涉及金额已达10万之多),能起诉吗?胜算有多大?最近比较忧心,恳请律师帮帮我分析一下,感激涕零。 -— 2017-07-23
答:请带相关证据面谈。
问:你好,我想咨询下我在2016年2月份买的房,合同上交付期限写:出卖人应当在2017年12月31日前,将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但在特别约定里写明交付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当时卖房人也说交付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至今已过去五个月没拿到房,请问这算是开发商违约吗? -— 2017-05-05
答:开发商违约。
问:你好,我有个贵州黔东南的朋友在你们淮安打后并与一男子结婚十年无子女,现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想在当地聘请律师,诉求是离婚,无子女无财产争议,大概需要多少代理费 -— 2017-04-25
答:电话联系,面谈。
问:您好咨询个事,有一家门面转让我去转租,他给我看了一手租房合同,上面有条不给转租,我当时问他,不给转租到时候房东那里有没问题,他说没有问题,然后我叫了转租费用,答应说三天之后交放给我。这两天我提前买了以后店里需要的东西,但是在交房那天房东说不给转租,怎么都不同意转租,现在我让转租房的那人额外赔偿我1万块钱的损失,他不同意, 请律师帮忙,如能解决可出费用 -— 2017-04-07
答:如果你和承租人之间有协议并约定了违约责任的话,按协议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如果没有协议或协议没有约定违约责任 ,则你可以主张因对方违约给你造成的损失。
问:您好,我有一套按揭房,名字是夫妻双方的名字,现在准备离婚,我想把房子公正给小孩,可以吗?小孩已经12岁,可以选择跟爸爸还是妈妈吗?男方外遇,但是我没有实质性的证明,因为很多录音都被男方给删除了,只有两个录音了。如果我去法院立案,我这种情况,需要交多少钱?请律师指点一下。 -— 2017-01-03
答:房子是夫妻两人的,且是按揭房,在贷款没有还清的情况下不好过户,即使还清房贷,过户也需要对方同意。 父母离婚时,孩子满十周岁的,可以由孩子自主选择与谁生活。 案件受理费是根据诉讼标的额决定的。
问:你好,我想咨询下关于故意伤害他人案件,我是受害方,被对方打伤致轻伤二级,司法鉴定报告已提交到当时报案的派出所十天,在我的一再催促下才立案三天,但至今未有任何意见。我明确表态不需要调解必须追究对方刑事责任,目前证据充足为一直不抓人派出所的行为合理么?我该怎么办?谢谢! -— 2016-09-22
答:你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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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这样劝酒是要担法律责任,千万别不当回事
时间:2015-01-28 09:23:24  点击数:4929

                                                                                            


    春节是中国最热闹、最重要的传统节日,也是单位集体聚会、亲朋好友迎来送往的高峰期,欢聚往往伴随着畅饮,席间人们互相敬酒、劝酒更是源远流长的“酒文化”,但要提醒大家的是劝酒过量会惹出祸端。

   

典型案例1

殷勤招待致朋友发生车祸
   2008年春节期间,家住房山区的陈某应邀到朋友王某家吃饭,席间王某频频向陈某劝酒。饭后,陈某驾车回家途中因超速驾驶发生车祸身亡。陈某的家人认为,王某明知陈某需要开车,仍向其劝酒,致使陈某喝了许多酒,且未劝阻其单身一人开车回家,遂要求王某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26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自身行为的相应后果作出合理的预期,其应当知道在饮酒后不能驾车行驶,去仍然驾车并超速行驶,而根据交通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报告,也认定陈某对造成车祸事故的发生应承担完全责任。被告王某明知陈某驾车而来,还与陈某共同饮酒,并在陈某驾车离开时持放任的态度,其放任的行为明显不当,故其对陈某当天下午因酒后驾驶超速行驶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的后果,负有一定的过错,应对陈某家人的经济损失承担一定的过错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王某赔偿陈某家人各项费用共计四万三千五百元。

  

典型案例2

醉酒者无人照料窒息死亡
  马某为上海某建筑公司部门主管,公司年夜饭时,他在众人劝说下饮下过量白酒而醉酒。散席后,众人将马某搀扶至一家洗浴中心,将他单独安排在包房休息,期间无人照看。次日早晨,同事叫马某起床时,发现他身体僵硬,经医生鉴定,马某系醉酒后呕吐物阻塞气管导致窒息死亡。马某的家人认为,马某醉酒系众人劝说所致,在洗浴中心时众人又将他单独留在包房,未尽到照顾义务,因此要求马某所在公司及参与喝酒的同事共同赔偿75万元。

  此案经上海市虹口区法院调解,马某生前所在公司和各位参与喝酒的同事共同赔偿马某家人24万元。

 

从审判实践看,法院判决同桌酒友承担责任的情形主要有以下4种:

  1.故意灌酒:灌酒者明知过量饮酒会对他人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仍实施灌酒行为,造成损害后果发生的,可认定主观上具有过错,灌酒者应当承担过错赔偿的主要责任。

  2.放纵饮酒:酒友明知与其饮酒的人患有某种疾病、酒量有限、发现饮酒后的不良反应,但仍不履行劝阻义务而与之对饮,对其生命和安全不管不问,导致人身损害后果发生的,应认定为具有过错,区别不同情况承担部分责任。

  3.不予救助:同饮者发现酒友出现不良反应后,具有及时通知、协助救护、照顾和帮助等法律和道德义务。如果同饮者违反了这些义务的一项或几项,并造成其他酒友人身损害后果发生的,应认定同饮者的行为对损害后果的发生具有原因力,同饮者应按照原因力的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无过错:酒友劝他人饮用少量酒,结果却诱发了对方疾病甚至死亡后果的发生,而劝酒者先前不知其病情,被劝酒者也认为少量饮酒不会发生危险,可酌情判令劝酒者适当承担补偿责任。

 

对劝酒者的温馨提示

根据上述情况江苏六仁律师事务所特做如下提醒,希望各位劝酒的且劝且照顾,否则需要你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一、不要强迫性劝酒,比如用“不喝就是胆小鬼”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导致饮酒者死亡等情况,劝酒者要承担主要责任;

第二、不要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比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 疾病等,劝酒者要承担一定责任;

第三、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一旦醉酒者出事,酒友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第四、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酒友也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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