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9月,在时任湖南省隆回县公安局政委王峥嵘的操作下,他当年高考成绩为335分的女儿王佳俊,冒用湖南省邵东县一中高中毕业生罗彩霞之名,被贵州师范大学思想**教育专业录取。2009年3月,罗彩霞在申办开通网上银行业务时被拒,随后确认为高中同班同学盗用自己身份证信息。此后,罗彩霞以姓名权、受教育权受到侵害为由,将王佳俊、王峥嵘、杨荣华、邵东一中、县教育局、贵州师大、贵阳市教育局、唐昆雄等8被告告上法庭。
去年8月13日,罗彩霞被冒名上大学案在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案件由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合议庭人员异地在长沙审理。4个多小时后,罗彩霞与各方达成和解协议,被告王峥嵘一次性给付罗彩霞赔偿金4.5万元,原告放弃对各被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点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杨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