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质量问题可退房赔款
1、若业主经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者有权退房,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2、若业主所购房屋主体质量合格,但房屋其他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则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一般是指购房者所购买的房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且该质量问题通过修复等亦无法保证购房者人身、财产安全及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
3、若业主所购房屋虽存在质量问题,但尚未达到“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这一严重程度。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轻微违约,没有达到根本违约的程度,所以业主不能要求解除合同进行退房。只能要求开发商在保修期内承担修复责任。如开发商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业主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开发商承担。
发生质量问题后,业主应初步分析质量暇疵的程度,是否是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或者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以便采取相应的对策。以上两例房屋质量纠纷中,购房者采取了正确的方式,维权比较顺利。但若不采用正确的方法,购房者即使有委屈也难以保护自身权益。
律师总结:
房屋质量问题种类繁多,例如主体结构损坏、墙体裂缝、层高不足、房屋倾斜、门窗损坏、房屋漏水、房屋噪音、房屋设备不符合同约定等。这种质量问题,可能在收楼前就发现,也可能在入住后才发现。为了避免出现质量问题,建议消费者在买房时选择资信良好的开发商,并且对开发商已建楼盘质量以及承建商资质做一番全面了解,将风险控制在前期。
入住之前应该向发展商要注出具《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确定该楼已验收合格,并且与购房合同一致,再签署入住单。
入住后出现了房屋质量问题,业主应首先采取主动积极的态度,与开发商协商。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业主可以向消费者协会、建委等部门投诉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最重要的是消费者在发现房屋质量问题以后,一定要注意保留证据。
首先,一定在保管好当初的合同、材料清单、付款发票等书面凭证,如拍摄相关照片,并书面记录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造成的损失情况等,尽可能请物业管理公司、邻居或居委会有关人员签名证实。
其次,应以挂号信的形式向发展商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发展商前来修复,并告之其损失情况。每次修复情况,包括修复时间,具体人员采取的措施及修复效果等都作好书面的记录并请相关人员签名,最后可以据此向开发商据实索赔,如购房合同中有赔偿约定的按约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