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中午,在楚州区某小村庄,不到两岁的小女孩露露被抱上汽车时,还有些害怕。去年中秋节之夜,三个蒙面人将她从床上抱走带上汽车。这一幕在露露年幼的心灵里留下了难以磨灭的记忆。
3月29日下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个案件的“策划者”朱海说,他骗别人去抢邻居家的女儿露露有两个目的。第一个目的是他和露露一家有多年的矛盾,想吓吓他们。第二个目的是最为主要的,把露露抢走送人,从中赚个两三万块钱。
自家女儿舍不得送人
朱海,出生于1975年,曾因盗窃被判入狱。出狱后,朱海和妻子在张家港打工。
朱海有两个女儿,大女儿今年8岁,小女儿去年方才出生。去年八九月份的一天,朱海抱着女儿到张家港一家医院打防疫针。一女子说他家女儿长得真好玩,问他送不送人,朱海说不送。这个女子说,她家有个亲戚不能生小孩,希望朱海帮她亲戚抱养一个小孩。朱海这时动了坏心思,把自己的号码留给了这个女子。
过了十几天,果然有个男人给朱海打电话,说他是医院那个女子的亲戚。朱海骗他说,有个人家生的二胎也是个女儿,还想再生第三胎,二胎这个女孩不想要了,想送人。这个男人很高兴,说可以认人家一年上班费(误工费)头两万块钱,加上生产费、营养费什么的,大概可以给三万元左右,当然还要给朱海两千多块钱的介绍费。朱海把这个男人稳住了,就想到哪里弄个小孩。
抢邻居家女儿送人赚钱
去年9月19日,朱海送大女儿回楚州老家上学。在家门口铺水泥场时,朱海和邻居朱强发生了一些争吵。据朱海说,他们一家和朱强一家早有矛盾,不是一天两天的。9月21日,朱海把朱强家的小孙女露露当做了下手的对象。
露露出生于2009年5月,父亲朱亮在外面打工,母亲许花是云南人,因为家庭矛盾跑回了云南老家。露露和年迈的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按照村里的规矩,朱海和露露的爷爷朱强是同辈分的,露露该叫他一声爷爷。
去年9月22日早上,也就是中秋节当天,朱海返回了张家港,找到牌友小孙、小周。朱海骗他们说,他朋友的妹妹未婚生下一个女儿,被男方父母霸占着。朋友的妹妹在苏州又找了一个男朋友,想把女儿带到苏州去,可是前男友的父母就是不同意。“朋友的妹妹想花五千块钱,找人把小闺女带过来,你们和我一起去,帮忙把小孩带过来。除了车费,每人七八百块钱,算是帮我朋友一个忙。”小周、小孙也很谨慎,问道:“这样会不会出事啊?”朱海答道:“现在小孩在家,也就是爷爷奶奶带的,都六七十岁了,你们到时候去带小孩,也不要打人家就是了。”
当天晚上,朱海包了一辆出租车。朱海对小孙、小周说:“这个事情到时候我不好出面,人家父母认识我。”听到朱海这样说,小周、小孙为了防止有人反抗,就又喊了一个人。
9月23日凌晨1时许,朱海他们到了露露家门口。小孙他们三人下了车,一脚将门踢开,朱强还没来及反应,一人将他的嘴捂住,一人抱住他,另一个人去抱孩子。只用了两三分钟,就把露露从被窝抢了出来。露露当时没穿衣服,朱海害怕露露着凉,脱下夹克衫把孩子裹着。到了张家港,朱海又给露露买了衣服和吃的。事后,朱海给了小孙三人2100块钱。
父母劝儿子投案自首
露露被人抢走了!这可把全村的人惊动了。朱强赶紧报了警,并打电话让儿子朱亮回家。
朱海的父亲却很担心,隐约觉得有过犯罪前科的儿子参与了这次绑架。9月23日晚上,父亲拨打朱海的电话,问露露在不在他那儿。“如果你不讲老实话我明天就到你那儿去。”听闻老父亲此言,朱海只好承认露露就在自己这里。
9月24日晚上10点多,朱海租了一辆车赶回老家,把露露放在她家门口,然后大力拍了一下门。睡不着觉的朱亮立即跳下床,打开大门,看到女儿正站在门口,欣喜若狂地将女儿抱了起来。
去年10月8日,在父母的劝说下,朱海投案自首。小孙等三人正在警方的查找之中。
犯拐卖儿童罪获刑四年
楚州区法院经过公开开庭审理,对此案作出判决:被告人朱海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000元。
该案主审法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拐卖儿童罪是行为犯,不是结果犯,即只要行为人以出卖为目的,开始实施了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行为之一的,就构成拐卖儿童罪,不论其结果是否出卖成功。朱海以出卖为目的,绑架幼儿,其行为构成拐卖儿童罪,依法应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是鉴于朱海在案发后第二天主动将露露送回家中,有效避免了犯罪后果的发生,以及自首、在法庭上认罪、悔罪等情节,该案合议庭依法决定对其减轻处罚。 (文中人物为化名)
3月29日下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个案件的“策划者”朱海说,他骗别人去抢邻居家的女儿露露有两个目的。第一个目的是他和露露一家有多年的矛盾,想吓吓他们。第二个目的是最为主要的,把露露抢走送人,从中赚个两三万块钱。
自家女儿舍不得送人
朱海,出生于1975年,曾因盗窃被判入狱。出狱后,朱海和妻子在张家港打工。
朱海有两个女儿,大女儿今年8岁,小女儿去年方才出生。去年八九月份的一天,朱海抱着女儿到张家港一家医院打防疫针。一女子说他家女儿长得真好玩,问他送不送人,朱海说不送。这个女子说,她家有个亲戚不能生小孩,希望朱海帮她亲戚抱养一个小孩。朱海这时动了坏心思,把自己的号码留给了这个女子。
过了十几天,果然有个男人给朱海打电话,说他是医院那个女子的亲戚。朱海骗他说,有个人家生的二胎也是个女儿,还想再生第三胎,二胎这个女孩不想要了,想送人。这个男人很高兴,说可以认人家一年上班费(误工费)头两万块钱,加上生产费、营养费什么的,大概可以给三万元左右,当然还要给朱海两千多块钱的介绍费。朱海把这个男人稳住了,就想到哪里弄个小孩。
抢邻居家女儿送人赚钱
去年9月19日,朱海送大女儿回楚州老家上学。在家门口铺水泥场时,朱海和邻居朱强发生了一些争吵。据朱海说,他们一家和朱强一家早有矛盾,不是一天两天的。9月21日,朱海把朱强家的小孙女露露当做了下手的对象。
露露出生于2009年5月,父亲朱亮在外面打工,母亲许花是云南人,因为家庭矛盾跑回了云南老家。露露和年迈的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按照村里的规矩,朱海和露露的爷爷朱强是同辈分的,露露该叫他一声爷爷。
去年9月22日早上,也就是中秋节当天,朱海返回了张家港,找到牌友小孙、小周。朱海骗他们说,他朋友的妹妹未婚生下一个女儿,被男方父母霸占着。朋友的妹妹在苏州又找了一个男朋友,想把女儿带到苏州去,可是前男友的父母就是不同意。“朋友的妹妹想花五千块钱,找人把小闺女带过来,你们和我一起去,帮忙把小孩带过来。除了车费,每人七八百块钱,算是帮我朋友一个忙。”小周、小孙也很谨慎,问道:“这样会不会出事啊?”朱海答道:“现在小孩在家,也就是爷爷奶奶带的,都六七十岁了,你们到时候去带小孩,也不要打人家就是了。”
当天晚上,朱海包了一辆出租车。朱海对小孙、小周说:“这个事情到时候我不好出面,人家父母认识我。”听到朱海这样说,小周、小孙为了防止有人反抗,就又喊了一个人。
9月23日凌晨1时许,朱海他们到了露露家门口。小孙他们三人下了车,一脚将门踢开,朱强还没来及反应,一人将他的嘴捂住,一人抱住他,另一个人去抱孩子。只用了两三分钟,就把露露从被窝抢了出来。露露当时没穿衣服,朱海害怕露露着凉,脱下夹克衫把孩子裹着。到了张家港,朱海又给露露买了衣服和吃的。事后,朱海给了小孙三人2100块钱。
父母劝儿子投案自首
露露被人抢走了!这可把全村的人惊动了。朱强赶紧报了警,并打电话让儿子朱亮回家。
朱海的父亲却很担心,隐约觉得有过犯罪前科的儿子参与了这次绑架。9月23日晚上,父亲拨打朱海的电话,问露露在不在他那儿。“如果你不讲老实话我明天就到你那儿去。”听闻老父亲此言,朱海只好承认露露就在自己这里。
9月24日晚上10点多,朱海租了一辆车赶回老家,把露露放在她家门口,然后大力拍了一下门。睡不着觉的朱亮立即跳下床,打开大门,看到女儿正站在门口,欣喜若狂地将女儿抱了起来。
去年10月8日,在父母的劝说下,朱海投案自首。小孙等三人正在警方的查找之中。
犯拐卖儿童罪获刑四年
楚州区法院经过公开开庭审理,对此案作出判决:被告人朱海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000元。
该案主审法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拐卖儿童罪是行为犯,不是结果犯,即只要行为人以出卖为目的,开始实施了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行为之一的,就构成拐卖儿童罪,不论其结果是否出卖成功。朱海以出卖为目的,绑架幼儿,其行为构成拐卖儿童罪,依法应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是鉴于朱海在案发后第二天主动将露露送回家中,有效避免了犯罪后果的发生,以及自首、在法庭上认罪、悔罪等情节,该案合议庭依法决定对其减轻处罚。 (文中人物为化名)